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今天,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从住房限购、住房限售、税收调节和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及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
杭州调控重点
01
落户买房和赠与受限
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五年后才能买二套;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不追溯已成交或赠与的。
02
增值税2改5
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次新二手交易成本增加明显,杀伤力极大。
03
红盘限售范围和时间升级
小于或等于10%中签率的项目和无房户倾斜红盘项目,都需要取证后限售5年内,相当于购买后7年到8年无法交易。
04
人才无房认定打补丁
需追溯人才三年内无房,民间呼声颇高。
05
无房户认定放宽
2018.4.4后转让房产后,且三年无购房的也算无房家庭。
总结来说
:新政从增加二手房交易成本(增值税免征从2年到5年),人才限购升级(人才无房补丁),限售加码(从取得不动产证开始计算),红盘认定升级(10%以下中签率项目),关闭投机通道(落户不满5年只能买一套)等方面发力。
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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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
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
二、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
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热点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三、进一步加强税收调节
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四、完善无房家庭认定标准
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五、完善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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